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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對象: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。

申請期限:請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(9月22日前)提出申請,逾期申請者,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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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、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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